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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開立檢查工具


買受人:
發票金額:
檢查結果

發票範例圖

  1. 開立對象為公司、行號,請使用三聯式發票。
  2. 請使用複寫紙複寫二三聯,若有副聯也要複寫,自己留存第一聯存根聯(與副聯),交付「第二聯扣抵聯」跟「第三聯收執聯」給客戶。
  3. 發票請勿跳開,請依照日期順序開立,避免漏報。如有跳開,請務必立即貼上便籤提示,避免忘記。
  4. 如有寫錯,依法(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是要作廢重開,雖然在大寫金額沒寫錯的情況下,通常會於修正處蓋小章,不過因為沒有法源依據,仍不建議這樣做,以避免被罰的風險(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
  5. 如要作廢,請務必收回「第二聯扣抵聯」跟「第三聯收執聯」,與「第一聯收執聯」折半釘在一起。注意:常發生後一聯不小心釘上的情況
統 一 發 票 (三 聯 式二 聯 式)

   年 、 月份
買受人:

    

統一編號:買 受 人:

    

(可省略)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地  址: (免填)
品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請填寫品名 1
請填寫品名 1
 
  營業人蓋用統一發票專用章
 
 
 
銷 售 額 合 計 0

營業稅

應稅

✓

零稅率

免稅

0
 總 計  0

總計新台幣(中文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營業稅

應稅

✓

零稅率

免稅

租賃扣繳及二代健保試算


房東身分
註 生活及經濟重心在國內適用多數本國人,如為旅居國外之本國人,建議查看”非居處者”之定義-國稅局網站。
租金是否含稅
註 租賃扣繳與二代健保如為承租方負責,不包含於租金,則為未稅;若是出租方負責,則為含稅。
每期租金
試算結果

試算結果

房東為非居住者非居住者租金扣繳稅率為20%
  • 租金扣繳 20%(無條件捨去) 0
  • 房東實拿租金(未稅) 500
  • 含稅租金 500
  • *房東為非居住者,應於給付後10日內申報並繳納稅款.

如果您是智盛的記帳客戶租金扣繳與二代健保通通交給我們,我們會幫您申報與繳款,再請告知我們您的需要。
如果您不是智盛的記帳客戶 請至國稅局網站列印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並至銀行繳納。
隔年一月底前,請記得要完成各類所得申報。
請至健保局網站列印補充保險費繳款書並至銀行繳納。
由於處理上有些難度,建議找相關事務所協助辦理。
參考資料 綜合所得稅扣繳暨免扣繳之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扣繳申報專區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軟體下載與報稅: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QA

勞健保-試算與對照表

本表僅提供本國人之”受雇者”以及”雇主”試算,不適用職業工會會員、公務人員、加保公所、未取得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等。試算僅供參考,實際情況仍以勞保局、健保局為主。


基本設定

試算年份
勞保單位
註 員工5人以上強制設置勞保投保單位。未滿5人雖非勞保強制提繳單位,仍可以設置投保單位,如不設置,則須設置就業保險與退休金提繳單位。
職災費率
註 職業災害費率請於勞保繳費單查詢,或參考勞保局職災費率表。
試算結果

試算結果

普通事故費率 就業保險費率 健保費率 平均眷口 勞工退休金提繳率
10.5% 1.0% 5.17% 0.58 6%

  • 試算表
  • 對照表

勞健保試算

身分別
註 已請領老年給付之員工、雇主不得參加就保,詳情請參考勞保局。另外,負責人健保最低級距為45,800,如員工未達5人,可申請調低健保投保級距至34,800,本表以34,800為準。
月薪
勞退自願提繳
扶養人數

當月工作未滿30天計算

工作情況
註 健保費以月底投保單位為準,如月中離職,則單位無須負擔健保費,亦不得扣員工健保費。
本月份投保天數
到職日期
離職日期

試算結果

勞保 健保 勞退 小計
投保級距 25,250 25,250 25,250 –
個人負擔 552 372 0 924
公司負擔 1,963 1,176 1,440 4,579

計算明細

個人負擔
  1. 普通事故保險費 = 勞保投保級距 × 普通事故保險費率 × 員工負擔比例 × 投保天數/30 = 25,250 × 10.5% × 20% × 30/30 ≒ 530
  2. 就業保險費 = 勞保投保級距 × 就業保險費率 × 員工負擔比例 × 投保天數/30 = 25,250 × 1.0% × 20% × 30/30 ≒ 51
  3. 勞保費 = 普通事故保險費 + 就業保險費 = 530 + 51 = 581
  4. 健保費 = 健保投保級距 × 健保費率 × 員工負擔比例 × (本人1人 + 扶養人數) = 25,250 × 5.17% × 30% × 1 ≒ 392
  5. 勞工自提退休金 = 勞退投保級距 × 自願提繳率 × 投保天數/30 = 25,250 × 0% × 30/30 ≒ 0
公司負擔
  1. 普通事故保險費 = 勞保投保級距 × 普通事故保險費率 × 公司負擔比例 × 投保天數/30 = 25,250 × 10.5% × 70% × 30/30 ≒ 1,856
  2. 就業保險費 = 勞保投保級距 × 就保費率 × 公司負擔比例 × 投保天數/30 =25,250 × 1.0% × 70% × 30/30 ≒ 177
  3. 職災保險費 = 勞保投保級距 × 職災保費率 × 投保天數/30 = 25,250 × 0.00% × 30/30 ≒ 0 未輸入職業災害費率!
  4. 勞保費 = 普通事故保險費 + 就業保險費 + 職業災害保險費 = 1,856 + 177 + 0 = 2,033
  5. 健保費 = 健保投保級距 × 健保費率 × 公司負擔比例 × (本人1人 + 平均眷口) = 25,250 × 5.17% × 60% × 1.58 ≒ 1,238
  6. 勞工退休金 = 勞退投保級距 × 退休金提繳率 × 投保天數/30 = 25,250 × 6% × 30/30 ≒ 1,515

勞健保三合一對照表

身分別
註 已請領老年給付之員工、雇主不得參加就保,詳情請參考勞保局。另外,負責人健保最低級距為45,800,如員工未達5人,可申請調低投保級距至34,800,本表以34,800為準。
投保天數
勞退自願提繳
扶養人數
其他備註:
  1. 投保級距不得小於實際薪資,以「較高級數」的投保級距為準,如全月薪資為28,000元的話,則應對照28,800的級距。
  2. 本表勞保包含普通事故保險、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但不包含工資墊償基金(萬分之2.5)。
  3. 健保一般以月底投保單位為準,如月中離職則無需扣健保費。
  4. 勞保投保級距最低為11,100元;健保投保級距最低為25,250元(110年為24,000);勞退提繳最低級距為1,500元。
  5. 勞保投保級距最高為45,800元;健保投保級距最高為182,000元;勞退提繳最高級距為150,000元。
投保級距 勞保費 健保費 勞工退休金 合計
個人負擔 單位負擔 個人負擔 單位負擔 個人負擔 單位負擔 個人負擔 單位負擔
1,500 255 894 392 1,238 0 90 647 2,222
1,500 255 894 392 1,238 0 90 647 2,222
1,500 255 894 392 1,238 0 90 647 2,222
1,500 255 894 392 1,238 0 90 647 2,222
1,500 255 894 392 1,238 0 90 647 2,222
1,500 255 894 392 1,238 0 90 647 2,222

投保薪資參考用表

一般受僱勞工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10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9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7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6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5年5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4年7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3年7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2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2年7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3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110年1月1日生效)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109年1月1日生效)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108年1月1日生效)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107年1月1日生效)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106年1月1日生效)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104年7月1日生效)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103年7月1日生效)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102年7月1日生效)
受僱者健保費分攤金額表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10.1.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9.1.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8.1.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7.1.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6.1.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5.1.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4.7.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4.1.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3.7.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2.7.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2.1.1生效)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適用(101.1.1生效)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10年1月1日起適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9年1月1日起適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7年1月1日起適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6年1月1日起適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5年5月1日起適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4年7月1日起適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3年7月1日起適用) 就業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2年7月1日起適用)
雇主等,不參加就保分攤金額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10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9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7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5年5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6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4年7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3年7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2年1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2年7月1日起適用)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自103年1月1日起適用)
雇主自行執業者健保費分攤金額表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110.1.1生效)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108.1.1生效)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107.1.1生效)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106.1.1生效)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105.1.1生效)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103.7.1生效)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101.1.1生效) 雇主、自營作業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102.1.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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