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資購買土地,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因該個人非土地之所有權人,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有隨時終止契約返還土地之請求權,屬債權性質,嗣後出售土地取得之代價,屬債權買賣行為,其所獲利益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
租賃雙方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支付租賃財產之修理費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則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之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完全相同,所以出租人若為營業人時,應依.....
凡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未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及申報基本所得額,如經查獲有未據實申報海外所得,逃漏綜合所得稅,將依法補稅並處所漏稅額3倍以下罰鍰。凡境內居住之個人,取得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
完成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要增列扶養親屬及改採列舉扣除額,該如何辦理?於5月申報期間結束後,如需辦理更正申報,納稅義務人持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填寫更正申請書,以辦理更正。.....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如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其土地價值之全數不計入贈與總額。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
被繼承人生前以自己為要保人,並以他人為被保險人購買人壽保險保單,於死亡時尚未解除保險契約者,該保單的保險利益應課徵被繼承人遺產稅。依據保險法第3條規定,保險契約的要保人係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