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將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係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新制規.....
納稅義務人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出售土地,涉及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應按公告土地現值與出售價格之差額,課徵贈與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
自105年1月1日起,個人有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之下列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應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申報所得稅。 一、105年1月1日以後.....
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並持有2年以內房屋、土地(以下簡稱出售新制房地),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1項規定,按出售房屋、土地交.....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繳納及申報,自104年9月1日起開跑,有關104年度營利事業之暫繳申報規定,摘要說明如下:一、 暫繳申報期間: 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者,應自104年9月1日起至9月.....
黃小姐來電詢問,其即將於下個月生產,因其與先生婚前各有不動產,考量小孩出生後負擔加重,想將她自己名下持有未滿兩年之不動產出售,又擔心要繳納奢侈稅。財政部104年2月5日公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