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以下簡稱免稅標準)所稱「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係指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予他人,以取得代價,及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予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之行為。.....
營利事業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換言之,費用之支付需與營業活動有關,而非僅以有無費用支付事實為判斷,如係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發生之費用,因與創造收入之營業活動無關,依收入與.....
財政部於104年3月9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4條第 14款規定,刪除公用事業經營本業部分得免開統一發票之規定,並明定自明(105)年1月1日起施行。為擴大推動使用統一發票,保障民眾權益 ,配合.....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將所有房屋供商號.....
104年8月8日因蘇迪勒颱風造成嚴重財產損失,致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納稅款之營利事業或個人,可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及財政部104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404569950號令「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
提醒受災納稅義務人,記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以維護自身權益。就與納稅義務人關係較為密切之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稅目之減免規定,提醒納稅義務人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