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並持有2年以內房屋、土地,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1項規定,按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下稱房地交易所.....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前10年核定虧損扣除額,如與規定可扣除數不符,經稽徵機關調整補稅者,應加計利息,一併徵收。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
固定資產於使用期滿折舊足額後,僅剩殘值,如該資產已不存在而欲列報報廢損失,無須向稽徵機關辦理報備手續,但應舉證有報廢事實存在,始得列報損失。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報廢,必須確實將該項資產捨棄或變賣,且捨棄.....
為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化,協助達成行政院揭示114年我國行動支付比率達90%之目標,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期限由109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現在消費者已習慣透過手機來處理.....
營利事業逾期2年之債權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第5款第2目及同條第8款規定取得催收憑證,始得認列呆帳損失。營利事業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如有逾期2年,經催收後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
營業人購買9人座以下自用乘人小汽車,如果不是提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則所支付的進項稅額,於申報營業稅時,不可以提出來扣抵銷項稅額。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自用乘人小汽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