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6年5月1日起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新臺幣48萬元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28條之1第1項.....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我國簽訂並生效全面性租稅協定國家已有32個,營利事業若前往與我國有租稅協定之締約國投資或經營事業而取得所得者,為避免於所得來源國所繳納扣繳稅額,產生於我國不得扣抵情事,應事.....
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依同法第53條或第54條第1項第1款退休條件勞工之退休金數額,其因補足上開差額,一次或分次提撥之金額.....
財政部表示,該部今(26)日發布解釋令,廢止該部77年5月10日台財稅第770531950號函及92年1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20450203號令,有關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收取.....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於交易標的交付與買受人時,開立統一發票與買受人收執,而非以取得全部出售價款時方開立統一發票。【舉例說明】甲公司於101年間出售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之權利及工程,經國稅局依買受人A君.....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5條第6款規定,資金之使用包括資金借貸、預付款、暫付款、擔保、延期收款或其他安排等,其中所稱「擔保」,包含為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也就是以背書方式保證被背書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