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詢問:若在106年12月1日出售105年2月1日繼承取得之房地,而該房地係被繼承人張父於100年2月1日取得,張父加上自己持有期間超過6年,均符合辦峻戶籍登記及居住條件,該期間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之財產縱然只有汽、機車,納稅義務人仍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被繼承人名下的汽、機車,因生前借予他人使用或閒置,死亡時又無其他財產,繼.....
國稅局查核104年度個人基本稅額申報案件時,納稅義務人甲君誤認海外財產交易可與境內財產交易盈虧互抵,致漏未申報基本所得總額達1,500萬餘元,應補徵稅額166萬餘元,並處罰鍰66萬餘元。依所得基本稅額.....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繳納房.....
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自107年1月1日起,應辦理稅籍登記並就收取之補習費報繳營業稅。提醒目前已設立之該型態業者先行自我檢視,儘速於106年底前辦妥稅籍登記,以免屆時受罰。加值.....
房屋被法院查封拍賣,應依拍賣之價額,減除成本及費用後,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併同當年度其他各項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所得稅法第14條、遺產贈與稅法第10條及參照財政部83年2月8日台財稅第831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