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第一代遺產時,將土地直接登記予第三代,實質上是第二代將應分得之財產贈與第三代,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款規定,課徵贈與稅。【舉例說明】甲君過世後,子女A君、B君協議暫將遺產農地登記於大兒子A君.....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為協助納.....
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應於完工時計算工程損益,而完工日期之認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已有明確規定,不得自行任意選擇列報的年度。按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第4項規定,營利事業承包工程之完工,係指實際完.....
有關綜合所得稅認列受扶養直系親屬保險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費之列舉扣除額,除該保險費須由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外,尚須符合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同一申報戶為要.....
繼承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若不清楚被繼承人財產情形,可持身分證正本及被繼承人(往生者)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調被繼承人之財產及所得歸戶參考清單,並運用此份資料向地政.....
兩稅合一稅制已於103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並自104年1月1日施行,為衡平與公司組織營利事業之租稅負擔,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相關課稅規定亦一併調整修正,包括所得稅法第14條、第71條、第7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