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與其合併申報之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若有受領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保險給付者,應將該保險給付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申報並計算基本稅額。依95年1月1日施行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納稅義務人除了離婚當年度可選擇和配偶分開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外,以後年度如仍列報配偶免稅額,除補稅外尚須處罰。【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列報已離婚配偶乙君之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
104年6月24日總統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該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及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以下合稱房屋、土地)暨於103年1.....
營利事業於105年1月1日以後處分我國境內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符合104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規定者應課徵所得稅,謹臚列相關規定如下:項目總.....
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健全房市發展,實施房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制度,將自105年1月1日起,銷售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房屋、土地,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改按房地合一稅制課.....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證券交易所得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惟須經個別計算損益後,按15%的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由納稅義務人於辦理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合併報繳。【舉例說明】甲君為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