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業稅;而銷售額即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
營業人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貨憑證,並於銷貨時亦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銷售額,致漏未繳納營業稅之漏進漏銷案件,倘經查獲,除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貨憑證部分,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按查明認定總額處以5%.....
【舉例說明】有一家餐廳生意興隆,忙中有錯,竟將1筆餐費金額新臺幣(下同)700元之統一發票誤登打成700,700元,在打烊之後才發現是收銀機操作錯誤,後來找到消費者,順利收回開立錯誤的統一發票收執聯,.....
營業人將購買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人所取得之收入,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所稱之銷售勞務,應開立應稅統一發票,並課徵營業稅。營業人購買預售屋,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前段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其金額不得少於.....
營業人銷貨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被查獲有短漏報銷售額之情形,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該情形同時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