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簡化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報廢勘查程序,提升服務品質,財政部已修訂「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書面審核營利事業災害損失報備及商品或固定資產報廢案件作業要點」,有關營利事業固定資產未達耐用年數申請報廢,如報廢金額在.....
出售時採舊制課稅的房產,如有損失且當年度無其他財產交易所得可供扣抵,可保留三年抵稅權,但扣抵範圍僅限於適用舊制的房產交易所得。同樣,按照新制課稅的房產若交易產生損失,扣抵權也是三年,也僅限於適用新制的.....
佣金支出乃營利事業對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該事業之產品或服務,而由該事業支付之報酬,故有無支付佣金支出之必要,應以該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有無實際提供仲介勞務以為斷。【舉例說明】A公司.....
財政部表示,自104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併同股利(或盈餘)淨額分配予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之可扣抵稅額,如有所得稅法第114條之2規定超額分配之情形者,稽徵機關應以股利(或盈餘)淨額依稅額扣抵比率計.....
營利事業應於每年5月底前填具結算申報書,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上一年度營利事業收入總額,並減除各項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所得額,計算其應納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營利事業如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者,應於接.....
隨著全球經濟國際化,國內營利事業取得境外所得亦十分平常,依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而其來自境外之所得,已.....